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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王晟)吳某將租來的車抵押給他人,並偽造了車輛的相關手續,以此騙取兩名事主16萬元借款,隨後攜款潛逃。日前,丰台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吳某提起公訴。
  2013年初,劉先生接到朋友電話稱有一朋友吳某急缺錢,想向他借6萬元錢,吳某願意用自己的車做抵押,一個月之後便連本帶息還錢。劉先生聽到有車做抵押,便同意了,並與吳某見面商談。
  為了取得劉先生的信任,吳某提供了機動車登記證書、銷售發票、行駛證以及自己的身份證,並當面交付了車鑰匙,劉先生也當面把錢交給吳某。可第二天,某租車公司的工作人員找到了劉先生,稱吳某抵押的車是他們租車公司的,因租期已到,便根據車載定位系統找到了該車。
  劉先生覺得蹊蹺,核對了工作人員出示的車輛手續後心生疑慮,打電話給吳某時,發現已無法接通。劉先生這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,立即報了警。2013年8月,吳某被抓獲歸案。
  經查,吳某用租來的車做抵押,並偽造了車輛相關手續,來騙取被害人錢財。吳某還以相同的手段詐騙了張先生10萬元錢。  (原標題:男子租賃車輛做抵押借16萬元後人間蒸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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