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情觀察  南都記者 徐艷 
  上周三,黃埔區一口氣曬出62個部門2013年的財政決算,這本是廣州區級政務公開上的一大進步。遺憾的是,還是有僑務辦、民防辦、民宗局等部門沒有公開賬本。不公開的原因,黃埔區回應說,因為這些部門“涉密”,而且是“參照上級做法”。
  沒錯,在一個月前廣州市108預算單位被財局要求曬賬時,也是有幾個部門沒有公開賬本,其中就有統戰部和民防辦。所謂上行下效,把板子都打在一個區級部門的身上,似乎有失公平。何況,比起上級部門,黃埔區這幾個部門態度還要積極些,至少沒有沉默,還相當大方、及時地回應了不曬賬的原因。
  然而這種回應真的成立嗎?按照我國今年8月新修訂的《預算法》,決算信息公開只有“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”,此後10月初發佈的《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》進一步明確,“除涉密信息外,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均應公開本部門預決算”。這裡寫明的是“涉密信息”,而非“涉密部門”。退一萬步說,即便這個部門秘密得不得了,“三公”經費是秘密嗎?即便是公安部門,它的公車、出國和接待費也是對外公開的。連“三公”經費都不公佈,只能說是沒有公開的誠意。
  因為財政公開而有困獸之感的某些部門是否該羡慕這些“涉密部門”呢?實話說沒啥好羡慕的。因為“秘密”總有期限的。有《預算法》壓在頭上,躲得了初一,也躲不了十五。既然在說上級部門,那不妨跟中央部委比比看。3年前說自己“三公”經費涉密的外交部,在今年4月公開了“三公”預算,被媒體大標題報道。1994年的預算法對預算公開隻字未提,當時政府預算就是國家秘密,但現在呢,預算公開已經成為了義務。
  那麼,如何讓“十五”來得快些呢?恐怕還要依靠市財局制定出更有約束力的條款。年初,廣州市財局局長袁錦霞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態說,今後要對“三公”經費進行績效評價,例如要選一些出國經費多的單位試點出國績效評價。希望屆時對規避信息公開者也能列出處罰性措施。
  有了比較合理的績效評價標準,也才能判斷一個部門開支的合理性。在財政公開的過程中,常有部門私下向記者抱怨經費壓減後工作難以開展。然而這並不是財政公開之過,而是公開體系未健全、公開尺度不夠的問題。今時今日,相信公眾是有判斷力的,錢花得多不代表亂花錢,錢花得少也不代表節約。
  在抱怨、懷疑、規避財政公開的同時,各部門不妨捫心自問,想想自己真的冤嗎?中央一紙規定就讓一些部門去年的會議費銳減8成、9成,那麼前年你們的錢都花哪裡去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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